湖北武汉东风牌ZN6461W1F3(鄂LW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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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牌ZN****W*F*(鄂LW****)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HB****DF******项目名称
东风牌ZN****W*F*(鄂LW****)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转让方名称
咸宁市财政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 ;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足额******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前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竞价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含佣金等)。竞价成交价款以《竞价结果确认书》所列金额为准。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在付清网络竞价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含佣金等)*日内自行到咸宁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交易手续,在车辆过户交易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完成提车。若逾期未提车的,委托人不再承担保管义务,由受让方承担成交车辆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责任。受让方在办理车辆年检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意外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