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服务(2023年度)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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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年度)第*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年度)第*包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FAFZ*****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年度)三、中标(成交)信息第*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号楼A-****室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伍万伍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年度)第*包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玮,张慧,马芳,冯超,韦正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原国家计委[****]****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服务类),**包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公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年度)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公路******地址:合肥市井岗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翠芳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