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国动办六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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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马鞍山市国动办推行六项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畅通绿色通道。推行“不见面线上审批”模式,通过“网上申报—后台受理—核发电子证照”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线下办理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将相关业务人员手机号码和监督举报电话在窗口公开公示,主动接受企业或群众*小时以外的政策咨询、信访投诉及社会监督。
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对分期报建且后置建设人防工程的项目,采用建设单位告知承诺方式替代履约保函,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建设单位后期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严格执行工业生产配套、物流仓储、学校、幼儿园、医疗及养老机构等民用建筑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坚持将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项目在政务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共依法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万元。
三是实行容缺审批。对人防工程审批报建材料作出精准甄别,对涉及非关键材料实行容缺审批,通过承诺限期补正方式先行核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待项目施工许可完成前补齐并办理人防质量报监手续。对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企业与人员网上备案、塔吊拆除等原因影响工期验收进度的,准予先行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是主动对接服务。以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为契机,实行人防工程审批、质监、验收、管理各环节无缝衔接。人防工程审批及施工许可完成后,质监人员主动上门服务,进一步摸清人防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协调解决施工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对有关报监流程、质监资料、注意事项等答疑解惑,对技术规范和施工要求进行现场交底,避免后期工程返工建设。在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环节同步办理平时使用证,明确日常维护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质量可控、备案可用、维管可靠的状态。
五是实行联合验收。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审改办《马鞍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规则(暂行)》要求,与住建、自规、消防等部门对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人防工程实行联合验收,共同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进一步简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六是净化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关于优化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指导意见》,引入*家长三角地区防护企业参与全市防护设备市场竞争,有效解决市场垄断、区域划分、价格虚高等突出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项目报监环节取消人防设计、监理等专项资质要求,同时加强相关业务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