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自然资禅公(预)〔2023〕3号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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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自然资禅公(预)〔****〕*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佛山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同济路西延工程(季华北路至古新路)项目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的土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工程起点接季华北路,自西向东依次与规划一路、莲大路、规划华富路、规划二路、佛开高速、规划三路、华宝北路等道路相交,终点接古新路。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亩(国家****坐标系)。 四、公告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张槎街道征收实施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养、抢搭、抢建或抢装修。否则,不予补偿,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 特此公告。 附件:同济路西延工程(季华北路至古新路)项目拟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