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迎宾大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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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征预公告〔****〕**号为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迎宾大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拟征收(使用)的范围、目的*.拟征(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公顷,其中拟征地面积*.****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拟征(用)地范围:四至及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拟征收土地涉及蓬壶镇孔里村和鹏溪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迎宾大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其他事项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蓬壶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项目由蓬壶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特此公告。附:用地红线图 永春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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