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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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中标结果中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变更理由: 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供应商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 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上江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汤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牛山商务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维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鹏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供应商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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