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四川省金川县、马尔康市龙古锂辉石矿5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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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日内,需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省金川县、马尔康市龙古锂辉石矿采选项目
建设概况:******(企业信用代码******************)拟实施《四川省金川县、马尔康市龙古锂辉石矿采选项目》;项目包括阿拉伯矿段及其选厂和代学矿段及其选厂,其分别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
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开采锂辉石矿约****t/d,**万t/a。项目在矿区配备选矿系统和制砂生产线,废石通过制砂生产线外售,尾砂充填采空区,不设置永久尾矿库。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施工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
联系人及电话:蒙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阿坝州龙古锂矿采选项目-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