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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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相关龙头企业: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农业农村办对照《惠州市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及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惠农〔****〕***号)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申报,同时指导申报和监测企业(见附件)做好申报材料。 二、申报和监测企业(名单附后)须在****年*月**日前将纸质材料(A*纸打印复印)并溶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我局农经股(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附件:附件*、关于开展****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惠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表.doc 附件*、列入****年动态监测名单.docx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