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发改委高质量推进“市场主体年”工作 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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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锦州市促进市场主体活跃的组合政策》要求,全面落实锦州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市场主体年”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锦州市发改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和下发了《市发改委“市场主体年”实施方案》《市发改委“走进市场主体”品牌活动方案》,成立了“共产党员先锋队”,在审批窗口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高质量推进“市场主体年”工作,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对市“市场主体年”任务清单中“支持粮食收购企业发展、支持汽车消费行业发展、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和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项工作任务,市发改委认真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点,形成市发改委“市场主体年”责任分工表,落实责任。同时积极开展以“群策群力 情暖锦城”为主题的“走进市场主体”品牌活动,以委内各业务科室为活动主体,结合各科室业务工作实际,面向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统筹一产、二产、三产以及存在特殊困难行业为活动对象。 “走进市场主体”品牌活动中,锦州市发改委结合工作职能,走进相关的市场主体,深入市场主体走访调研,与企业倾谈,精准了解企业需求,全面摸清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下一步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意见、建议。向市场主体宣传解读惠企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惠企政策内容和享受条件,努力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于市场主体反映的困难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千方百计予以解决。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经营难题,使全市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把锦州市建成环境最优、市场主体感受最好的城市。 (锦州市发改委 张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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