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出台沿江沿海船舶防御台风工作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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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南通市防汛抗旱(防御台风)指挥部印发《南通市沿江沿海修造船企业防台风工作专项方案》和《南通市渔业船舶防御台风安全避险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全市防御台风应急处置体系。 南通滨江临海,防御台风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尤其是南通市沿江沿海修造船企业和外省(市)渔船较多,面临的困难多、风险高、压力大,做好修造船企业和外省(市)渔船的防台风工作是全市防台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南通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担当,不等不靠,积极做好沿江沿海船舶防御台风工作,确保“船进港、人上岸”。 去年**月份以来,南通市委市政府在认真分析总结全市防汛防台形势的基础上,根据极端天气高发、频发等特点,启动沿江沿海船舶修造船企业和渔业船舶防台风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成立由南通市防办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南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方案编制情况汇报。经过多轮会商、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南通市沿江沿海修造船企业防台风工作专项方案》和《南通市渔业船舶防御台风安全避险工作方案》,最后由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月**日正式下发。 《南通市沿江沿海修造船企业防台风工作专项方案》突出了修造船企业在防台风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台风影响不同阶段企业须落实的防范措施。《南通市渔业船舶防御台风安全避险工作方案》明确,防御台风期间,渔业船舶按预警等级采取分级响应、按渔船属地实施分类组织、按渔港类别落实分类管理,同时建立防台避险管理应急机制、市县协调机制和渔船紧急避险信息共享机制“三项工作机制”,强调“按照同步、同标准的原则,将外省(市)在南通市避险的渔船一体纳入全市防台风管理范围。”“两个方案”均明确要求“应撤尽撤、应离尽离”,最大程度减少台风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两个方案”的出台,操作性指导性非常强,与《南通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南通沿海海域防抗台风船舶撤离方案》《船舶修造企业防汛防台安全要求》等,共同构建起南通市沿江沿海船舶防御台风工作体系,实现南通市沿江沿海船舶防御台风工作方案的全覆盖,有力提升南通市防御台风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江海安澜提供坚强保障。(运行处 薛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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