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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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孟津政采磋商(****)****号****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为我区环境执法配备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粉尘快速测定仪、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分析仪、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有关执法设备装备,提升环境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助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太原******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号第*幢*单元****号***,***.**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等万安迪等Gastiger****等*******元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明磊、徐英贤、赵丹丹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大道***号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号中原康城尚阁D馆***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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