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胰岛素针头(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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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胰岛素针头(二次)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ZB*********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胰岛素针头(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万春路南侧生命健康城内(医药制造项目三号厂房)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雷勇静、周爱民、张正银、卢荣香、马军民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收费****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安徽******、安******,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室,联系方式:刘国梁,***********。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异议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信******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室
联系方式:刘国梁,***********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