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安康市中心医院关于报废医疗设备回收招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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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简介 安康市中心医院*排CT等一批医疗设备已经按程序完成报废手续,现公开招标进行处置。二、投标及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回收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回收项目。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提供“所有回收物资不作为医疗设备二次销售、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三、项目实施要求 *、报废设备搬运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搬运过程中,因不正当操作造成医院损失的,投标人照价赔偿。 *、中标单位于公示期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开户行全额缴纳物资回收款项(开户行:农业银行安康市江北支行营业部,账户名:安康市中心医院,账号:*****************)。确认缴款后,中标单位须在*天内,完成报废医疗设备清运工作。四、现场集中勘探时间 ****年*月*日*:**-**:**,联系人:何先生 ****-*******五、项目评审 最高价中标,评审结束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