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宁县审计局关于向社会购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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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的文件精神,依据洛阳市审计局有关做法,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定了关于向社会购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造价咨询服务费在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二、造价咨询服务费在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我局根据项目特点,在具有合作意向的咨询单位中择优选择咨询单位进行购买服务。三、合作意向单位的确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造价咨询单位向我局递交服务申请,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不含暂定级)、企业及员工基本情况、办公场地及设备软件配置情况、近三年来主要工程竣工财务决(结)算成果文件(*-*件)、企业诚信情况、报名表等。由我局组织考核小组,本着“综合评判、实地考察、择优选取”的原则,对申请的单位进行考核,达到考核标准并就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合作期二年。四、本次报名截至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接受报名)。凡近三年来,因质量、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过相应处理、处罚的,本次报名不予接受。联系人:王新峰 朱伟伟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doc洛宁县审计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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