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我区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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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近日,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在金东区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当事人胡某兄弟三人向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原来申请人胡某兄弟三人与邻里建房的施某叔侄二人在建房前有过书面约定:建房高度不超过*米。但在建房过程中,双方就建房浇筑的高度多次发生纠纷,且经过多次“你建我拦加报警”,双方矛盾不断激化。胡某兄弟三人对某镇政府的审批许可不服向金东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金东区司法局立即启动调解程序,指派工作人员何祖兵和吴根华负责该案的调解工作。接到该案件后,工作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以及“争议现场”“电话沟通”等方式坚持不懈地做好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胡某兄弟三人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化解。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的一种救济机制。现实中许多行政复议案件(行政争议)的产生是源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得到化解,行政争议也就迎刃而解。区司法局始终重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案前、案中、案后“应调尽调”,参照民事诉讼诉前调解模式,设立诉调衔接调解室,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聘请退休法官、律师等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托法院立案庭、借鉴民事调解的经验和模式,开展说理释法、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等工作。****年金东区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为**.*%,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为**.*%。(通讯员 何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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