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灵璧县2023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大沟治理幸福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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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大沟治理幸福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奥泰克二期小区 * 号楼二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 称:灵璧县****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大沟治理幸福沟工程施工范围:灵璧县****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大沟治理幸福沟工程,工程位于刘塘村、申场村、磬云村、杏山村,治理长度****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孙连喜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姗姗(组长) 高宗才王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郭站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亢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站长亢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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