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局:“四式”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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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司法局聚焦未成年人法律需求,通过“四式”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其健康成长。一是“联动式”编制法治宣传资料。县关工委、司法局关工委组织策划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的编写工作,县关工委主席、政法系统各单位关工委主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镇街司法所、村(社区)干部、五老人员代表等参与其中,根据学生年龄、心智、成长等特点,对资料采用形式、开辟栏目、语言表述、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应用提出意见建议。在结合工作实践充分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余名法律专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材料经过**余次修改,目前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初稿已基本完成,材料编印成册后将成为全县青少年学习法律、宣讲法律的指导资料,为青少年开展学法活动提供帮助。二是“沉浸式”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分批次组织学生代表参观县“三叶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宪法主题公园、宪法宣传教育中心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亲身体验完整司法流程,使学生体会到法律威严和司法公正;开展民法典“云竞赛”,将法律知识与线上答题、趣味抽奖等活动相结合;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法在心中·‘荷’你成长”漫画比赛、“普法小剧场”等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活动,全面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在校园掀起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热潮。三是“覆盖式”筑牢权益维护防线。在妇联、民政、劳动仲裁、残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儿童遭受家暴、虐待、遗弃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降低维权门槛;对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移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当天完成受理和指派工作,优先选择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年来已办理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件。组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下沉社区、学校、家庭等,围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与派出所保持信息互通,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四是“关爱式”给予心理矫治帮扶。在中小学校建立谈心谈话室,配有板凳、桌椅、玩具等设施,营造轻松愉快的氛围。每周与思想有波动、行动有危险的未成年人聊天,及时扭转其错误思想,避免触碰法律“红线”。针对性格孤僻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子女等,由心理咨询师、检察官等人员组成关爱小组,围绕未成年人性格特征、家庭环境等方面,定期与其沟通交流,及时疏导不良情绪,重塑阳光心态。面对未成年被害人遭遇医疗事故、家庭突变、心理创伤、学业困难等问题,协调医院、教育局、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共青团等单位,落实物质帮扶、医疗救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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