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设计答疑补遗BB2023WHGCZ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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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设计(项目编号:BB****WHGCZ****),招标人为五河县水利局,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答疑*:我公司仔细研读“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设计”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第*页中“②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金额等评审因素时,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有异议。此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可否用“设计阶段批复”作为证明材料。望尽快给与明确回复!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五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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