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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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严格落实省厅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各县(市、区)分局认真指导,对企业悉心帮扶,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培训指导组织各县(市、区)分局、披露名单内企业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视频培训,系统学习《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指南以及部分行业优秀企业披露范本情况与经验,明确了依法披露的主体、内容、方式及法律法规要求等一系列重点问题,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落实打下坚实基础。明确责任主体,三级联动审查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是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的省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平台,系统平台致力于构建企业填报、省市县三级审查、省级统一公布的工作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上下联动,相关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建立问题交流群,及时解疑答惑,合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建立准确的环境信息管理台账,督促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环境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及时披露信息自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披露工作开展以来,初始名单中涉及济宁***家企业,在组织企业录入过程中,经信息核查修改,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定将****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管理******及合******等***家企业纳入《济宁市****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家企业均已编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报并公示。为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和开展监督,企业名单已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高质量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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