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丹徒区高资街道沙渚港(沿江公路-京沪铁路段)堤防整治提升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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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名称丹徒区高资街道沙渚港(沿江公路-京沪铁路段)堤防整治提升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沙渚港(沿江公路-京沪铁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丹徒区高资街道沙渚港(沿江公路-京沪铁路段),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加固及防汛道路工程、迎水坡防护工程、背水坡排水沟工程。项目整治段河道长约***米,实施清淤段为沙渚港沿江公路侧约***米长的河道。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公厕,淤泥干化尾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接管丹徒经济开发区给排水总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中表* 中B等级标准。*、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淤泥采取密闭车辆运输等措施抑制恶臭污染,施工场地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控制施工物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设置围挡、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表*标准。*、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附近敏感目标的影响。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应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固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干化淤泥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环评处固话:****-********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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