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关于顺溢实业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泉永环评〔2023〕表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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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顺溢实业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泉永环评〔****〕表**号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顺溢实业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由厦******编制的《顺溢实业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函审,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号,用地面积约*****m*,年产大米******吨。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型号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函审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泉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基本符合《永春县工业园区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永春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评审意见的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的前提条件下。经综合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施工期废水应经应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运输车辆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措施,弃土石方堆场应设置截排水沟、挡墙、覆盖防尘布等措施进行防护,建筑弃渣应严格按照《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地倾倒建筑废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B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筛分、清理、去石工序产生的粉尘应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TA***)”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脱壳、分离、碾米及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应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TA***)”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加强生产管理,谷壳、米糠等工序应及时装袋密封打包,定期清扫粉尘,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处理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粉尘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限值和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限值。*、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内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类标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并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规划、安全、消防、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应急人员演练,做好区域风险应急联动工作,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三、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一)在项目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申领登记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请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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