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刘达高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遗失声明刘达高因保管不善,将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详见附表序号产权人证号坐落*刘达高*****合江县合江镇少岷路居委羽绒制品厂联建房* 声明人:刘达高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