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环境监测及治理能力提升(2023年)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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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及治理能力提升(****年)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环境监测及治理能力提升(****年)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环境监测及治理能力提升(****年)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佛子岭中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玖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 称:环境监测及治理能力提升(****年)
服务范围: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技术力量,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为流域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提升流域治理能力。技术服务包括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声环境质量等监测,污染源、入河排污口、?\臭水体等监测,空气、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
服务要求:此次服务项目由成交供应商组建专门的技术团队(项目组人员须在项目地驻点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完成采样、送样、分析、自动站运维、数据统计、报告编制等工作。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技术团队,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业务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五、评审专家名单:沈丽霞、朱小平、陶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科长、戚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轮报价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