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传真:****-*******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葫芦岛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皂化渣)填埋场项目葫环审〔****〕**号****-*-*附件: 航锦批复.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