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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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各单位:根据瑞丽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统计,*月**日截至**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已达到***,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已达中度污染,且多时段出现重度污染(AQI>***)。经分析预测,重度污染状况将持续**小时以上,按照《瑞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取应急管控措施从****年*月**日**:**起,瑞丽市建成区内启动“三停”管控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一)停止城市建成区内企业或单位燃煤设施生产使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停止城市建成区内未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的建筑工地施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停止城市建成区内过境货运车辆及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二)加强督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提出督办意见建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