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3年3月14日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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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发布日期:****-**-**来源: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号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拟批复意见*伊春新区***千伏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伊春市伊美区************盛创明(天津)******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境内,伊春新区***kV变电站始建于****年*月,***kV新区变现运行*台主变,容量为**.*MVA。***kV侧为内桥接线形式,出线*回;**kV侧为单母线接线,出线*回。伊春新区***kV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扩建***kV新区变*座,主变*台,容量**.*MVA。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万元,占其总投资的*.**%。环保工程包括工地围挡、场地洒水等抑尘措施等。该项目建设与行业准入条件相符,选址符合产业规划、区域规划及当地发展要求,同意建设。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的电磁综合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运行期间环境管理工作,按照《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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