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网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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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二手车交易网点秩序,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闽商务〔****〕***号)《宁德市商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设立条件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宁商务建设〔****〕***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二手车交易网点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网点确认要求(一)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符合我区城市发展需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场所,场所面积不低于*****平方米(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并设有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二手车经销网点*.二手车经销网点应当符合我区城市发展需求;*.具有固定的场所,停车场面积不低于***平方米(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公共场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备案程序及相关管理要求(一)备案前,应确认本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含有“汽车销售”或“二手车经销”或“二手车经纪”等相关内容,否则无法办理备案手续;(二)进入https://***.******.***.cn/loginCorp.html,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申请账号成功后,回首页重新输入账号、密码登录;业务大厅→我的业务→增加应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申请→申请成功→进入应用→企业备案注册→企业类型(选择相应类型)→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公章图片)→点击下一步→二手车企业备案信息(没有填*,有分公司就点击添加-行填写)→点击下一步→填报人信息填写一提交一显示操作成功页面;回首页→我的业务,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进入应用→企业备案信息→“已填报”状态→企业信息表预览→点击右上角,打印纸质《企业备案信息登记表》备用;(三)新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网点企业应当符合文内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网点确认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持有我局出具的场所符合我区城市发展需求的报告,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窗口申请备案,具体流程网址: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政务服务网-马上就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https://***.******.***.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FE*****EC*D*E**F*******E***&infoType=*。(四)二手车交易网点不得占道经营,若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公共场所经营的,经城管等部门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报告宁德市商务局取消备案资格。若今后上级部门出台规定、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以上级规定、政策为准,本通知自然终止。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