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池州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现对池州市****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若对该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署名信函等方式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署名信函日期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在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证明材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池州市****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x【**.**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