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关于定海五山生态旅游带(五山公园绿道)长岗山至竹山段建设工程申请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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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的定海五山生态旅游带(五山公园绿道)长岗山至竹山段建设工程符合《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公示期: ****年*月**日— **** 年*月 **日(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号联系电话:****-*******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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