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滨海新区太平镇刘庄村约3700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滨海新区太平镇刘庄村约****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刘庄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太平镇刘庄村约****亩坑塘水面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流转包含一个地块,面积约****亩,承租方以实际丈量为准。
*.如遇政策调整、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等出租方需要收回流转用地的情况,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归还承租用地。
*.生态种养不得改变现有地容地貌,不允许新建设施。
*.尾水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签订合同后,缴纳**万元保证金,承包合同到期后退还。
*.在合同期内,只允许生态绿色养殖,不得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不得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此水面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期内,水电、排涝等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负责水电,承租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概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在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由承租方自己解决,出租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出租方的要求,承租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承租方清理,如对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出租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村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出租方有权收回,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转出用途
其他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