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新媒体运行管理项目-屏媒广告宣传-歌华有线开机公益广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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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名称:新媒体运行管理项目-屏媒广告宣传-歌华有线开机公益广告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年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屏媒宣传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委托单位项目,为屏媒广告宣传-歌华有线开机公益广告提供服务。在歌华有线开机第二幅图片和贴片图片进行公益广告投放,每天两小时,做好该项目的刊播、监播、数据监测等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扩大应急宣传覆盖,实现应急宣传方式和效果的集约化、大众化。采购方坚持通过歌华有线电视开机屏投放应急主题公益宣传。****年累计投放公益广告**天,每天*小时。****年,拟继续与北京歌华******合作,拟合作投放公益广告**天,每天*小时,投放时间为黄金时间段。经过预算申请和经费评审,确定屏媒广告宣传-歌华有线开机公益广告项目预算经费为**万元。因北京歌华******授权负责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歌华有线作为北京地区唯一授权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覆盖北京地区***余万户家庭电视大屏端用户,拥有北京最大规模家庭用户,歌华有线高清交互平台的广告资源具有唯一性,同时还具有强曝光、高到达、不可回避等特点。故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北京歌华******承接。经费从新媒体运行管理项目中列支。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北京歌华******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如有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务必于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号C*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 *.财政部门 联系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室 联系方式:尹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