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度日常印刷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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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招标文件编号:Z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年度日常印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 *** 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年度日常印刷服务项目 承接杂志、资料汇编、宣传册、宣传折页、试卷、文头纸、稿纸、笔记本、信封等日常印刷品的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国正、任群、孙超、昌超、曹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常玲、魏杨鸿伟、王思棋,****-********,***********(常)、***********(魏)、***********(王)。(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商务部分),曹先生(技术部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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