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浦口区林西路(丁香路-浦乌路)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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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浦口区林西路(丁香路-浦乌路)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JK-G****-*****、项目名称:浦口区林西路(丁香路-浦乌路)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工程计费额暂按:****.******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该项目起于丁香路,止于桥林雅苑,全长约 *** 米,道路红线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具体包括工程整个建设阶段和整个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等,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监理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日历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二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书面承诺)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月**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年**月**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三项资料(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②供应商联系方式(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③付款记录截图(付款记录截图上需能反映付款时间)。标书费***元/份(费用一经缴纳,任何情况不予退回),支付至以下账户:卢建平、*******************、农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所有资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无误后会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注:若没有按照以上要求递交资料将会视为报名不成功。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室(******),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五、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室(******),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勘察:采购人不组织勘察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号联系人:巩工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室联系人:姜工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