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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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洛环洛表〔****〕**号******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号,拟对厂区现有铸铝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主要改建内容为:拆除一车间铸铝全部生产设备,并建设新能源车间(铸铝生产线);淘汰铸铁生产线两台*t/h中频电炉,其他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不变;改建后全厂铸造产能不突破有效铸造产能。该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准入要求。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废气。新能源车间生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熔化、燃气燃烧废气经集烟系统收集进入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集气罩收集进入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等离子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负压收集进入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铸铁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均依托现有治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与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文)和《河南省****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排放标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废。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熔铁渣、废砂、废钢丸、废弃包装材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铝灰渣、熔铝工序除尘灰、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中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该项目若涉土地、规划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该******有效铸造产能要求,你公司铸造产能核定及产能置换情况应以工信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洛龙大队负责对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年*月**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米路南洛龙区信访局大院*楼,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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