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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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G***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国道G***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长乐区、福清市福州******福建******国道G***线项目起于长乐松下镇首祉村现状国道G***与松下疏港路交叉口附近(桩号K*+***),终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港西村港前大道与洪嘉大道交叉口附近(桩号K**+***),长**.**km。工程分为三大段,第一段(K*+***~ K*+***)利用现状G***进行提级改造,第二段(K*+***~ K**+***)从松下街与现状G***交口处开始兴建一段路,第三段(K**+***~K**+***)洪嘉大道的基础上进行提级改造。改造后,工程的建设标准为一级主要集散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功能标准,全线采用**km/h、双向*车道。其中,港西村以北*** 米处至松下街交叉口段、港西村元载码头至洪嘉大道与港前大道交叉口段设置辅路,辅路**km/h、双向*车道。工程采用改性沥青砼路面,共新增桥梁****.*米/*座,其中,主线新建特大桥****米/*座,大桥****.*米/*座,桥梁占路线里程**.**%。同时新建了* 座人行过街天桥,共长***.** 米;一处调头匝道,长***.*** 米,其中桥长*** 米;地下通道一处,其中通道长*** 米,U 型槽及挡墙长***.*** 米。全线永久性占用土地***.*** 亩。项目总投资约*****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废气:施工期应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围挡内侧安装喷淋装置,施工场地地面硬化,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场地及主要运输路线应经常洒水,运输土石方、粉状材料应采用密闭运输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施工管理;表土堆置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砂石料冲洗废水经平流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回用;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回用。(*)噪声:在首祉村、大祉村等高架段安装声屏障,共****m,其他路基路段在居民点安装通风隔声窗(受影响户数共***户/****m*)或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分拣回收、尽量综合利用;余方运往华榕滨海新城泥浆资源化处理基地进行处理;涉海段的桥墩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和泥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处理,根据钻渣和最终护筒抽出的钻孔泥浆的含水率,做相应的预处理后,将钻渣运至当地弃渣场华榕滨海新城泥浆资源化处理基地进行处置。(*)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生态公益林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占一补一的补偿措施,进一步优化临时施工场地的布置,将项目建设施工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降至最低;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基施工、弃渣场施工、临时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施工前,应将占用农用地的表土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