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克旗民政局关于印发高龄津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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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为进一步规范高龄资金管理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赤峰市民政局关于高龄津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制定我旗高龄津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主要任务(一)开展自查工作。按照高龄津贴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排查高龄津贴申报、审核、发放、监管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加强信息比对工作,杜绝虚报冒领情况。二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将辖区内年满**周岁老人按照月份提前做好数据统计,待次年满**周岁以后直接纳入发放清册,****年*月底前各地区建立**周岁高龄老人信息台账,旗民政局将适时对信息台账进行检查抽查。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利用重阳节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并于每年重阳节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宣传情况报旗民政局。二、进度安排(一)排查整改阶段(*月**日-*月**日)。各地区民政办要对照此次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二)总结报告阶段(*月**日前)。各地区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工作情况报告。(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认真总结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三、有关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及时部署相关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按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并于*月**日前将工作报告报旗民政局。克什克腾旗民政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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