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实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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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临空示范区投资发展环境,更好发挥省级一体化合作先行区、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运行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号)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行政审批局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临空示范区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事项委托范围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标准,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公路、航道、港口、水利、民航、铁路等企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节能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临空示范区实施,审批权限限于临空示范区辖区范围(即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原区行政审批局与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签订的行政审批委托协议废止,由区行政审批局与临空示范区重新签订委托协议。二、印章制发移交程序区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制作“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专用章”,在签订委托协议时一并授权临空示范区管理。委托协议签订后,原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的审批印章停止使用,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收缴封存。收回的印章必须进行裁角登记,办理交接手续,并归入单位档案卷宗。三、工作要求区级相关部门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加强对临空示范区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确保与区本级标准同步、服务同步。临空示范区要高度重视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应用政务服务网对委托审批事项开展受理、审核、汇总、建档和数据上报,确保审批工作有迹可循、有序运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托科技监察平台,对行政审批和行风效能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廉洁审批,树立良好形象。四、其它本次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请临空示范区做好相关交接和过渡工作。附件: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附件 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序号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孙项名称审批权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限鼓励类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限鼓励类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除印染项目外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除印染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临空示范区、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本级出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临空示范区、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本级出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临空示范区、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本级出资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或初步设计审批公路、航道、港口、水利、民航、铁路等企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除八大高耗能行业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与区级同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与区级同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与区级同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与区级同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止与区级同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恢复与区级同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区级同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区级同权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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