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第4届光明区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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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第*届光明区青年文明号创建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深圳市光明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单位申报推荐、团区委实地检查验收和最终评审,现拟命名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案件队等**家集体为“第*届光明区青年文明号”。 为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确保青年文明号的质量,现对这些单位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座****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命名的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团区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光明团区委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命名的,取消其命名资格。 共青团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