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加强财会监督 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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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意见》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部门的横向协作,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协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年度北川县财政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成都如期举办,培训期间对培训班学员进行财会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解读及生动的财会监督案例分析。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参训人员的认识性和积极性,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积极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精心统筹谋划,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下一步将在自查基础上围绕重点领域严格对标对表,进行财政复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为加强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特别是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增添了动力、注入了活力、指明了方向,财政部门既要当好领学者、宣传者,又当好执行者、落实者,努力实现监督与管理有机统一,促进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拟稿:刘宗双 审核:常艳梅 签发:朱福勇报送单位: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