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静乐县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和影响力,推进环资审判巡回法庭建设。*月**日,静乐县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建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晋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法官;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凯华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深入解读《静乐县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关于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的实施方案》,针对打击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民事诉讼和解等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就部门之间的衔接合作、法治宣传等方面和下一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流,同时就如何更好发挥环资审判联动机制的作用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下一步,静乐县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践行“生态立县”发展思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汾河流域静乐段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职责,建立“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召开环资审判联席会议,对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类**个罪名、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类**个三级案由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拓宽宣传渠道和创新手段,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共同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持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