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农业农村局:“345”工作法全面压降农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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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三项重点”。深入剖析农业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举一反三”。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推动整改。从宣传、培训、执法等方面全面发力,系统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推动“四项执法”。对渔业、农机、农资、畜禽屠宰四大领域开展严格执法。充分运用好“铁脚板”+“网格化”,依法实施渔船检验、渔船集中停靠点监督和渔业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农机涉牌涉证、安全装置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检验机具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着手,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打击屠宰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健全“五项制度”。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落实制、主体责任落实制、重要事项督办制、安全工作例会制、应急值班管理制”五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制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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