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浙江迅达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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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原文链接*浙江******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温环瑞建备[****]**号****/*/**见附件公告期为自****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附件:迅达全文本公示版ct.pdf迅达环保事项承诺书.pdf温环瑞建备[****]**号浙江******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