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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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征预告〔****〕*号为保障舞阳县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舞泉镇镇等*个乡镇高庄村等 * 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县解放路南段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高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地块二:拟征收土地位于县青岛路南段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董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地块三: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三里河路与深圳路交叉口西北角。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老蔡村和舞泉镇西蔡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地块四: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三里河路与深圳路交叉口东北角。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老蔡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地块五:拟征收土地位于G***(孟寨段)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寨镇周柴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用地。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由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四、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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