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3年5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玥视)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人工智能型扫描式X光锂电检测设备项目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号一幢B座*楼厂房-*******建设单位本次环评分成*个部分:*、人工智能型扫描式X光锂电池检测设备无损检测:建设单位拟在租赁厂房一层北侧新建*间实验室,将位于原址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号*幢A座三楼车间**的*台XP-BTL**-****型人工智能型扫描式X光锂电池检测设备(环评批复:丽环建﹝****﹞*号)搬迁至实验室内,用于接受委托对锂电设备进行无损检测。*、人工智能型扫描式X光锂电池检测设备生产、销售及使用:建设单位通过外购射线管(已封装完整)、计算机系统(PC)、屏蔽体(整体铅房)、管线等部件,自行组装生产人工智能型扫描式X光锂电池检测设备,不涉及外购铅板的切割、打磨、焊接、喷漆/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主要污染因子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非放射性气体(臭氧和氮氧化物)及废射线管。 (*)辐射环境影响预测 经理论预测,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人工智能型扫描式X光锂电池检测设备的铅房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的要求。 (*)保护目标剂量 根据剂量估算结果,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成员的周有效剂量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中规定的“人员在关注点的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对职业工作人员不大于***μSv/周,对公众不大于*μSv/周”的要求;年有效剂量小于本次评价项目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mSv/a、公众成员≤*.**mSv/a),同时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中“剂量限值”要求。 (*)“三废”影响分析 X射线装置发射的X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及氮氧化物,可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铅房,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会自动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