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5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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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改装***辆专用汽车建设项目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永定区高陂镇和兴村石门甲组**号天和骏行智能装备(福建)有限公司******租赁龙岩************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封闭厂房内依照生产工艺布置车厢焊装(含钣金)线、总装生产线、喷烤漆涂装线各*条,出厂检测线*条,设置机加工区、焊接区、喷砂区、改装区、板材区、全密闭式喷漆房和环保工程,年改装***辆电源车、大流量排水车。*.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下料、机加工工段废气应控制在厂房内;焊接工序废气经收集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控制在厂房内;喷砂工段和打磨工段废气经收集由一套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由一套净化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燃烧机燃油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在专门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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