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5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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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产***吨电子级三氟化氯生产线项目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区************项目位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新增用地上新建*#电解厂房、*#厂房、*#厂房和*#仓库,其中*#电解厂房内设*套电解槽,用于电解制氟气,*#厂房用于布设年产***吨电子级三氟化氯生产装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电子级三氟化氯***吨,副产工业级四氟化碳*.*吨、**%氢氟酸**.**吨。(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尾气水洗废水形成**%的氢氟酸,作为副产品外售应确保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碱洗废水经废碱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电解工序产生的阴极电解废气经*级水洗+*级碱洗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氟气冷凝、吸附剂再生解析废气和精馏经*级水洗+*级碱洗系统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蒸发分离出的不合格气体经碳反应器+*级水洗+*级碱洗系统处理后形成工业级四氟化碳,进入四氟化碳车间进一步提纯得到电子级四氟化碳。进一步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吸附剂(废分子筛、废**X)、废电解液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氟化钙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生产线应配备压力预警和紧急切断系统,涉氟气、氯气、氟化氢、三氟化氯储存和使用的单元应设置有毒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和报警装置;进一步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并按原要求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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