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托克前旗检察:“人民监督+巡回检察”零距离“把关”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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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监督的全覆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年以来,在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中,鄂前旗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用实际行动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办案人员一起就社矫交付执行、日常活动监管等情况听取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的汇报,了解社矫人员情况。在巡回检察中,检察组仔细查阅了矫正人员的各项台账信息,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记载表、谈话记录、思想汇报、请假外出审批管理单等,确保社区矫正大队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社矫对象。在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大队的过程中,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随机抽取*名社矫对象,通过电话进行联系,确保社矫对象不出现脱管、漏管、未请假外出及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在电话通话时,人民监督员主动与在矫对象进行交谈,了解社矫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等,及时向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作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人民监督员刘凯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建议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将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等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建议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配合,精准监督促使社区矫正更加规范。检察组检察官表示将充分采纳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建议,并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监督。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鄂前旗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监督能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