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镜湖区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监六期项目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智能监管系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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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BSD-CG-****-***
二、项目名称:智慧卫监六期项目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智能监管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智慧卫监六期项目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智能监管系统 服务范围:通过本次项目建设,重点修补当前短板,突出监防一体化、平战一体化需求,通过数据汇集、在线监控监管、诊疗数据分析等技术和业务的有效融合,实现对中小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闭环线上监管。服务要求:通过本次项目建设,重点修补当前短板,突出监防一体化、平战一体化需求,通过数据汇集、在线监控监管、诊疗数据分析等技术和业务的有效融合,实现对中小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闭环线上监管。服务时间:二年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
钱高兵 管斌 王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费=中标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安徽省肥东县中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②合同名称:徐州利国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③合同名称:智慧急救管理系统(凯福莱)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芜湖市赭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南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