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华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城市旅游氛围营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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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城市旅游氛围营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号*栋**层****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成都******)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城市旅游氛围营造项目 华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加快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现拟定对华蓥市进行文化环境氛围营造,进一步改善华蓥市城市环境,完善服务功能,营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文化氛围 *、采购清单列举的内容包含画面图文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 *、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因实际服务需要,需采购清单外的项目,结算单价按相关部门出具的市场参考价为依据,无相关部门出具的由采购人认质认价。 *、供应商需要在每次执行项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等内容,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完成制作。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需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 签订合同后 ** 个日历天完成 按照天府旅游名县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显泽(采购人代表)、舒海、程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磋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下浮**%收取。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磋商代理机构支付(磋商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华蓥市红星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号*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广******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城市旅游氛围营造项目磋商文件(**********).pdf 评审过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