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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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H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结果公告:福建永辉******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为:福建永辉******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声明》中的供应商代表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的供应商代表不一致,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号名城花园**#写字楼**层**-**室             联系方式:林文强、林鑫、罗思楚****-********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强、林鑫、罗思楚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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